翟方进律师亲办案例
民间借贷最终和解
来源:翟方进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9-09
浏览量:202
委托代理人翟律师,系上海浦汇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被告刘某某, 案由:民间借贷纠纷。
20126月被告刘某某向原告袁某某借款,同年71日原告借给被告现金220,000元,被告出具借条予以确认,并承诺于20121230前还请,后经多次催要,被告未还款,现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,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归还欠款220,200元并承担逾期利息。
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被告刘某某于201393日之前归还原告袁某某借款220,000元及其利息
案件受理费10,038元,减半收取5019元,被告刘某某自愿承担。
上述协议,符合有关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确认。
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,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
经过本律师从中调解,最后,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,最终结果:和解。
以上内容由翟方进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翟方进律师咨询。
翟方进律师主任律师
帮助过21675好评数367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副楼801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翟方进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上海国宇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101*********943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上海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副楼801室